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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華龍網1月7日19時55分訊(記者 張暢)重慶市級體育館、博物館等市級公益場館,對外出租或出借場地有了新規。重慶市財政局近日印發了《重慶市市級公益場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、出借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今日,重慶市財政局介紹了《辦法》的相關內容。
  重慶市財政局介紹,印發《辦法》是為了進一步規範重慶市級公益場館資產出租、出借行為。
  據瞭解,《辦法》細化了重慶市財政和市級公益場館單位主要部門的監管責任,並規定了市級公益場館單位出租期限一般為3年、最長不超過5年;出借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。出租、出借單項賬面原值100萬元以上的房屋、土地和200萬元以上的其他資產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市財政局審批。重大事項報市政府審批;而以下額度資產由主管部門審批後市財政備案。
  《辦法》明確了租金、賬面原值較大、出租期較長的資產須進入國有產權交易場所掛牌招租,特殊情況報批後可不公開招租,出租出借後不得再轉租轉借。出租收入實行預算管理,編製部門預算統籌安排。
  目前該辦法已在重慶科技館、奧體中心等8公益單位試行。
  ㄎ⒉┍戲絞劍和芽傻鍬繼諮段⒉⑿呂宋⒉┗蚧⒉癅華龍網原創新聞”提供新聞線索)  (原標題:重慶市級公益場館資產出租不超5年 已在8家單位試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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